一、指导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0学年度课程教学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20】42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区教育督导室10月份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开展“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挂牌督导。现对本次挂牌督导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1、通过“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规范学校课程的开设和实施,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关,“五育”并举,推进学校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责任督学自主确定随访督导内容,通过随访督导,改进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1、“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
2、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及校园安全督导。
(三)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真实了解学校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学校课程的开设和实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导性原则:正确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建议,帮助学校提高规范办学的能力。
3、规范性原则:按照区教育督导室制定的《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办法》和“八个一操作规程”等教育督导文件,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四)工作安排
1、督导时间:10月中下旬,每所学校半天。
2、督导内容:课程教学计划制定和落实、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学生的作业情况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等,详细见《2020学年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记录表》。
3、督导人员:责任督学和管理员。
(五)工作要求
1、在督导过程中,督学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握督导的检测点,对照督导内容开展信息收集和督导评价工作,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
2、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发现学校的亮点,又不回避问题,保证挂牌督导的实效性。挂牌督导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要求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或其它的情况说明。
3、到学校后及时做好电子“签到”。
4、责任督学与学校共同确立11月份的需求式督导主题,与学校一起制定好需求式督导的督导内容,于11月13日前把督导主题和督导内容发送管理员和督学组长(样式仿照督导记录表,也可在市挂牌督导平台中的区级资料库中找)。
5、挂牌督导结束后的2天内,责任督学A角及时登录上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在随访督导情况记录表中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的相关内容填写。
挂牌督导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责任督学A角通过OA平台或其它的通讯方式将“督导反馈意见”(附件2)发送相关学校校长、书记、督导联络员。
6、10月28日前,责任督学把随访督导“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记录表(附件1)、“学校督导反馈意见”(附件2)发送管理员。
7、管理员根据随访督导“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记录表、学校督导反馈意见等资料,以及巡视校园和访谈等情况及时完成责任区督导报告(附件3)。
8、11月3日前,管理员把责任区督导的相关资料(附件1、2、3)及责任区督导报告发送督学组长,并把学校反馈意见发送相关教管办主任。
9、督学组根据各责任区的督导报告等材料,及时完成区域督导报告,发送区督委办正副主任。
二、学校安排
1、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和资料的整理;
2、完成自查表格的填写;
3、安排好听课教师及班级;
4、联络员主动与责任督学对接督导的具体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奉贤区青村小学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