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及《上海市教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7号)等文件精神,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12月在本区中小学开展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挂牌督导,现对本次挂牌督导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督导,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家庭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促进家校合作育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情况的督导
2、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督导。
三、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真实了解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情况,对学校家庭教育的实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导性原则:正确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建议,帮助学校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质效。
3、规范性原则:按照区教育督导室制定的《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办法》和“八个一操作规程”等教育督导文件,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1)统筹规划和制度建设,(2)教师培训和骨干队伍建设,(3)不同层次家长需求培训,(4)家长学校建设和作用,(5)开展家长走进学校活动,完善家访制度,(6)家委会作用,(7)家庭教育中信息技术的运用,(8)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成果。
五、工作要求
1、督导时间为12月下旬,每所学校半天。
2、在督导过程中,督学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握督导的检测点,对照督导内容开展信息收集和督导评价工作,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
3、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发现学校的亮点,又不回避问题,保证挂牌督导的实效性。挂牌督导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要求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或其它的情况说明。
4、到学校后及时做好电子“签到”。
5、挂牌督导结束后的2天内,责任督学A角及时登录上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在随访督导情况记录表中完成“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督导的相关内容填写。
挂牌督导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责任督学A角通过OA平台或其它的通讯方式将“督导反馈意见”(附件2)发送相关学校校长、书记、督导联络员。
6、2021年1月5日前,责任督学把随访督导“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情况”督导记录表(附件1)、“学校督导反馈意见书”(附件2)和评价汇总表(附件1)发送管理员。
7、管理员收到一校一反馈意见后及时把学校督导反馈意见发送相关教管办主任。
根据随访督导“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情况”督导记录表、学校督导反馈意见书,以及巡视校园和访谈等情况及时完成责任区督导报告(附件3),责任区督导报告中,对在某个方面做得好的学校要有典型经验和做法的论述。
8、1月10日前,管理员把责任区督导的相关资料(附件1、2、3)发送督学组长。督学组根据各责任区的督导报告等材料,及时完成区域督导报告,发送区督委办正副主任。
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