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关爱工作,贯彻《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关爱工作主题性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现就2022年11月奉贤区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中小学学生关爱工作”主题性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导对象
公民办中、小学(不含中职校和特殊学校)
二、督导时间
11月15日前,实地督导每个学校半天
三、督导内容
学生关爱工作主题性督导聚焦四个方面:中小学全员导师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学生视力健康管理。
四、督导方式
本次主题性督导采用责任督学全覆盖督导方式,结合挂牌督导随访工作实施。通过学生抽样问卷、听取学校介绍、巡视校园、随机访谈师生家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关爱学生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督导。
五、具体要求
1.上交10月督导整改情况报告;
2.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关爱工作主题性督导自评表》(附件1);
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每所学校提供5位学生家长的电话,以备电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