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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校园周边安全督导指导意见及学校分工
发布日期:2019-10-11 15:12:16   发布人:校长室   点击率:

一、挂牌督导10月份指导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9学年度课程教学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8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实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等文件精神,区教育督导室10月份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开展“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挂牌督导。为做好本次挂牌督导,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1、通过“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规范学校课程的开设和实施,推进学校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通过随访督导,改进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1、“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        2、校园周边安全督导。

(三)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真实了解学校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学校课程的开设和实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导性原则:正确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建议,帮助学校提高规范办学的能力。

3规范性原则:按照区教育督导室制定的《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办法“八个一操作规程”等教育督导文件,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四)工作安排

1督导时间:10月中下旬,每所学校半天

2、督导内容课程教学计划制定和落实、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学生的作业情况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等,详细2019年课程计划执行情况记录表》。

3、导人员:责任督学和管理员。

(五)工作要求

1、在督导过程中,督学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握督导的检测点,对照督导内容开展信息收集和督导评价工作,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

2、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发现学校的亮点,又不回避问题,保证挂牌督导的实效性。挂牌督导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要求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或其它的情况说明。

3、到学校后及时做好电子“签到”。

4、责任督学与学校共同确立12月份的需求式督导主题,与学校一起制定好需求式督导的督导内容,于11月28日前把督导主题和督导内容上交管理员和督学组长。

5、挂牌督导结束后的2天内,责任督学A角及时登录上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在随访督导情况记录表中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的相关内容填写。

挂牌督导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责任督学A角通过OA平台或其它的通讯方式将“督导反馈意见”(附件2)发送相关学校校长、书记、督导联络员。

6、责任督学根据随访督导“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记录表、学校督导反馈意见资料,以及巡视校园和访谈等情况完成责任区督导报告。7、10月29日前,责任督学把随访督导“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导记录表发送管理员。

8、10月30日前,管理员把责任区督导报告发送相关的教管办主任,并把相关材料交督学组长。

二、学校安排

1、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和资料的整理;

2、完成自查表格的填写;

3、安排好听课教师及班级;

4、联络员主动与责任督学对接督导的具体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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