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同学们学习和做好垃圾分类,5月17日,青村小学一(1)中队在中队辅导员陆钱丽和三位家长志愿者的带领下,前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了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领巾社区行”系列活动。
一路上,欢声笑语,同学们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来到青村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活动中心的杨柳青老师给大家讲解了垃圾的分类和垃圾的去向,大家认真听讲,积极主动的举手回答杨老师提出的问题。通过学习,大家知道了原来我们平时喝水的塑料瓶并不是可回收垃圾,而是属于干垃圾。而一直以为是有害垃圾的废电池,也不全是有害垃圾,其中不含汞的废电池是可以作为一般的干垃圾处理的。
活动最后,杨老师还提供了由奉贤区公共文化资源配送的生活美学之麻绳花盘装饰材料,让大家自己动手,变废为宝!同学们一边学习垃圾分类知识,一边自己动手变废为宝制作花盘,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不被垃圾侵占,要尽我所能,从生活中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地做好垃圾分类,减少资源浪费,共同创造低碳、无污染的生活环境!
撰稿:戴已沫爸爸
审稿:陆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