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文件、2019年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区教育督导室将在6月份开展“学生安全教育”随访督导和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的核查。为更好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学生安全教育”随访督导,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生安全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2、通过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的核查,促使学校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真实了解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和劳动教育的整改等情况,对学校所做的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导性原则:正确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导建议,助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劳动教育管理制度。
3、规范性原则:按照区教育督导室制定的《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办法》和“八个一工作规程”,以及本指导意见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三)工作任务
1、学生安全教育随访督导。
2、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的核查。
(四)工作安排
1、督导时间:6月中旬,每所学校半天。
2、督导对象:全区所有中小学。
3、督导内容:
(1)“学生安全教育”督导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安全教育的学期安排,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安全教育效果,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2)“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的核查”主要包括学校对反馈意见的学习和研讨;整改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4、督导人员:责任督学A、B角和管理员。
(五)工作要求
1、在督导过程中,督学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指标开展信息收集和督导评价工作,对未达标的指标实地拍照取证留存,并用文字备注说明。具体指标内容见附件1、2。
2、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发现学校的亮点,又不回避问题,随访督导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要求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或其它的情况说明。
3、管理员参加挂牌督导的学校不少于2所。
4、学生访谈不少于6人。
5、责任督学到校后及时做好电子“签到”。
6、挂牌督导结束后的2天内,责任督学A角及时登录上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在督导情况记录表中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挂牌督导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责任督学A角通过OA平台或其它方式将“一校一反馈意见书”发送该校校长、书记、督导联络员。
7、6月26日前,责任督学把随访督导“学生安全教育”情况记录表 、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记录表、一校一反馈意见表、随访督导“学生安全教育”和“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责任区汇总(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管理员。
(注:“学生安全教育”和“劳动教育专项督查学校整改情况”责任区汇总的撰写。由责任督学A、B角协商确定)
8、6月28日前,管理员把相关材料(见6月份资料清单)交督学组长。
二、学校安排
1、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和资料的整理;
2、完成自查表格的填写;
3、安排好听课教师及班级;
4、联络员主动与责任督学对接督导的具体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