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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8 22:03:07   发布人:青村小学   点击率: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沪府教督办〔2020〕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 35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曰。

调查对象

(一)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二) 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

三、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四、 具体实施

(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请将调研二维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


(二)各区教育局

请将调研二维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区政府、区教育局, 以及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官网首页进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 在规定时间内公告调研二维码。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安排,于8月1曰至9月20日,以“飘窗”样式见附件1)或首页通讯稿(样稿见附件2 )等形式在相关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发布调研二维码。

(二) 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後加大宣传,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等参与问卷调查工作,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 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顾薇,电话:23116798

附件:1.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飘窗”样式

2.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首页通讯稿(样稿

 


附件2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 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 35号),囯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 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 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曰。

请微信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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